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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MBA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17-02-28

各位MBA学位申请人员:

为了保证MBA硕士学位授予质量,按照《河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等文件规定,做好我院2017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,请MBA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。

一、河南省研究生云平台信息填报(224日前)

各培养单位、导师、任课教师、研究生教学秘书、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及研究生须按照统一要求按时、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。相关信息填写于224日前完成。河南省研究生云平台网址:

http://gs.ha.edu.cn/postgrad-server/

二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核(310日前)

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MBA硕士申请人员须于310前填写《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》(见附件4),经指导教师推荐签字后提交到河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办公室112

延期答辩者,须办理延期答辩手续,填写《答辩延期申请表》(2份)(见附件6),经指导教师推荐签字后提交到河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办公室112,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。

学位申请资格审核须与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同步进行。

三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327日前)

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”。学位论文电子版应符合《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规定》(以MBA教育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要求格式为准),电子文档命名规则须为: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.doc。全日制硕士、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论文电子版发mba_henu@163.com邮箱(论文由导师发送,个人发送无效)。

四、MBA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(410日前)

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加强过程管理,我院将组织全日制MBA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在职MBA学位论文预审读。通过预答辩和预审读人员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。

五、学位论文盲审评阅(510日前)

根据河南大学校发〔2014266号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》文件,凡复检结果达标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安排盲审。复检结果达标的硕士盲审论文材料须于410日提交校学位办,如未能按时提交送审材料而致使不能按时答辩的,由学位申请人员本人负责,其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顺延至下一次进行。

盲审学位论文按照《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评阅工作要求》等材料要求执行(见附件11)。

查重通过的同学需要提交5份纸质版盲审论文(格式满足盲审要求)截止时间为415

六、学位论文答辩(61日前)

全日制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的组成、程序等要求见《河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第七章。

在职专硕、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的组成、程序等要求见《河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》第四章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371-23887722

河南大学MBA教育中心

2017228

  河南大学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.doc  答辩延期申请表.doc  盲审论文要求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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